江阴婚姻调查公司 江阴婚姻调查公司 江阴婚外情调查公司 百策供
无锡百策调查公司主要执业领域为法律服务,法律顾问、婚前、婚内财产约定、离婚股权分割、房产纠纷、大额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的争取、婚姻咨询、心理咨询、婚恋调解、涉外离婚、私人财富管理、家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、遗产规划,无锡百策更擅长高端客户离婚案件中的隐匿巨额银行存款、房产的追查取证、婚外情情过错证据搜集,证据的固定为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多分财产奠定了基础。
百策的定位:百策只提供高品质,有温度的法律服务,通过“法律+心理”的创新思维,运用跨界合作资源整合的方式,打造具有人文关怀的婚姻家事高端法律维情等服务
服务宗旨:通过优质的整体解决方案,让当事人的生活更美好。
百策愿景:善用法律,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。
百策使命: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,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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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策服务范围:
1)婚恋调解、2)家庭纠纷调解、3)法律顾问、4)诉讼代理、5)代写法律文书
6)证据收集、7)婚姻介绍、8)涉外婚姻、9)心理咨询、10)亲子关系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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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百策温馨提示:离婚损害赔偿是新修订的《婚姻法》确立的一项新制度,该制度较为有效保护了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利益。因此实践中应当用好这一制度。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,《婚姻法》作了明确规定:
(一)一方实施了法定过错行为
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四种情形:1、重婚的;2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3、实施家庭暴力的;4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只有具备上述情形,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(二)因一方实施的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
离婚损害赔偿是以离婚为条件的,如果婚姻双方没有离婚,即使一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,另一方也不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。《婚姻法解释一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: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,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,不予支持。”因此,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即使一方当事人存在法定过错行为,另一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也不能得到支持。
(三)需另一方无过错
根据《婚姻法解释一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如果夫妻双方都有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,《婚姻法解释三》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,均不予支持。
(四)无过错方存在损害后果
损害后果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。
(五)法定过错行为与双方离婚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
双方离婚是法定过错行为造成的,则无过错方可提出损害赔偿,如果双方是因其他原因导致离婚,则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。
离婚案件中如果能够证明对方确有出轨行为,会影响夫妻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问题,但实践中却存在取证难的局面,那么离婚出轨证据怎样才有效呢?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。
离婚出轨证据怎样才有效?
(1)对于电子邮件、聊天记录类的“出轨”证据,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须经过公证处公证,这样就能大幅度提高法院采信的可能性。
(2)对于保证书或忏悔书类的“出轨”证据,这种书面证据一般当事人都难以否认,但是这类证据的内容应当详细,“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做了什么事”必不可少。
(3)影像类“出轨”证据,包括照片和视频,但是证据的取得必须具有合法性,所以,在操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获取途径的合法性及内容的合法性,否则法院将不予采纳。
(4)录音类“出轨”证据,包括实时对话录音及电话录音,双方在就出轨问题进行谈判时,出轨方承认其有外遇行为,即便在对方不知录音的情况下,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的。
对方出轨请求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?
对于过错损害赔偿的条件,***于法定的四种情形:
1、重婚的;
2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3、实施家庭暴力的;
4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的。
也就是说配偶一方仅出现上述四种法定情形之一时,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才能要求损害赔偿。
从出轨一方的过错方面看,与该情形相似的法定情形只有“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”这一项,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第二条规定,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情形,是指有配偶者与 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若无过错方仅举证证明另一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,没有达到法律上规定的持续性稳定性的要求,不构成《婚姻 法》上的过错赔偿条件,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,证据不足,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。在司法实践中,只要能证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依夫妻名义生活,就会得到精神损害赔偿。